问题 | 劳动合同的无效和部分无效 |
释义 |
(1) 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但是,由于规定不够详细,具体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补充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发生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同时,“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般来说,您只能根据《合同法》所列条件对劳动合同是否无效或部分无效作出主观判断,如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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