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的制造技术 <2 上述三个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作为技术贸易的对象,也是技术贸易的主体。它与机器设备等有形商品的销售有很大不同。由于技术是一种无形商品,习惯上把前者称为“软件”,后者称为“硬件”。由于上述原因,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应明确规定:1。转让技术在申请中达到标准的评估方法、检验标准、期限、措施和风险责任 (3)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四项,作为合同不可缺少的条款,已同时写入1988年1月20日起施行的《技术进口合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第九条还规定:“供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或者文件完整、准确、有效,能够实现合同规定的技术目标。技术文件的交付时间应满足接受方项目的进度要求,业务人员应体现上述第9条的规定 在实践中更重要的是,应注意就转让或许可技术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包括使用合同技术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达成合理的协议。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国际技术贸易的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