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给予补偿的最新规定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是否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期满而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 1。如果公司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工资等)以续签劳动合同,工人不同意续签和终止劳动合同,则无经济补偿。如果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工资等)以续签劳动合同,且工人不同意续签并终止劳动合同,则应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和员工一方或双方不续签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合同,则应给予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 1。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最长支付期限不超过12年。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 以上是luba.com编辑向您解释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欢迎您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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