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我应该支付房屋租赁违约金 |
释义 |
1、 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是最终的和后发的,损失赔偿应为违约方在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收取定金的责任后,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时应承担的责任,被告对损失金额负有举证责任。保证金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不得根据“损益抵消”规则重复计算,即使一方的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证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当违约金或保证金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弥补差额。因此,违约方的责任不能通过反复累积而不合理地增加 III.双方同意,合同的终止不会违反合同 租赁合同双方的含义是真实的,这是一种平等自愿的协商行为,与订立合同没有区别;一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此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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