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欺诈或胁迫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因欺诈和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br 将其视为可撤销的合同,因为: (1)它可以充分尊重被欺诈方的意愿,充分体现民法的自愿原则 欺诈确实是违法行为,但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外人往往难以判断。如果欺诈者不打算受骗,法院和仲裁机构往往很难积极干预(2)尽管某些欺诈行为可能会给欺诈者造成损失,但损失可能很小,被害人可能仍然认为合同对自己有利,并愿意受合同约束。例如,被害人想要取得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只能根据生效的合同要求欺诈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如果合同无效,受害人就不能提出这样的索赔。特别是,应当指出,在许多情况下,在合同宣布无效后,命令欺诈者承担违约责任比命令欺诈者承担责任对受害人更有利。例如,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违约赔偿金、损失赔偿金、存款责任等。当合同被宣布无效时,损失赔偿还可以包括约定的损失赔偿金和预期利益赔偿金,如果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被视为无效合同,受害人不能要求欺诈方根据有效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责任、预期利息责任、双倍返还保证金的责任等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无论当事人是否要求合同无效,法院和仲裁机构都可以主动宣告合同无效,使被害人丧失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救济的权利,这对被害人极为不利。正是基于这些原因,我国《合同法》对《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危险的手段使另一方违背其真实意图订立合同,被欺骗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对于此类合同,如果被害人认为合同的持续有效性对他有利,他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如果他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他更有利,他可以要求在合同确认有效时责令欺诈者承担违约责任;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的,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合同被宣布无效后,同样的后果也会发生。总之,《合同法》将此类合同视为可撤销合同,给予受害者更多的选择,这非常有利于保护受害者 欺诈不同于明显的不公平。一方故意欺骗他人,使他人陷入错误,订立某种合同,也可能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后果,因为一方对他人的欺诈通常会使欺诈方受益,也可能给被欺诈方造成损失。但欺诈显然不同于表面上的不公平。一方面,欺诈是一方故意制造假象,使另一方犯错;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只有一方利用另一方的鲁莽和缺乏经验,不欺骗他人。另一方面,在欺诈案件中,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是欺诈的结果,受害人没有主观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受害人有一定的自由主观选择自己的行为。受害人因鲁莽和缺乏经验而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在许多情况下,他是有过错的 以上是对luba.com小编带给您的“合同撤销权相关法律知识的解释。你可以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明智的决定和处理。我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联系我们网站平台上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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