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混淆与抵销的区别 |
释义 |
合同混淆和抵销之间的区别。抵销是指两人相互承担同一种债务时,其债权抵销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在同一数额内相互消灭的行为。例如:甲方欠乙方50元,乙方还欠甲方50元。两者的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销。混淆:指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例如:a(父亲)和B是父子关系,B是成年人。A欠B 100元。当a死亡,B继承a的财产时,债权和债务属于同一人。此时,正是财产混淆 法定抵销的条件 法定抵销是依法行使的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的抵销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到期债务负有责任,债务标的物种类、性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用对方的债务抵销,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允许抵销的除外。当事人要求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该通知应在到达另一方时生效。因此,法定抵销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抵销以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为基础。如果只有债权或债务,则抵销的效力不会发生。 (2)双方的债务均已到期。 债务抵销的作用是清偿债务。因此,债务抵销只能在到期债务履行时进行,否则将迫使另一方履行债务。 (3)债务的种类和质量是相同的。 共同债务的性质和特点应该是一致的,例如支付金钱或其他物品。原则上,如果用于偿还债务的物品的质量、规格和等级不同,则不允许抵销,但如果一方主动抵销,则允许抵销与另一方质量差。 通过小幅调整可以看出,合同混淆与抵销的主要区别在于,混淆意味着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从而消除了债务之间的关系。以上是小表总结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访问luba.com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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