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文书如何送达 |
释义 | 摘要:申请涉外离婚要提交涉外离婚文书,对于在中国领域内有住所和没有住所的人应该如何送达涉外离婚文书,我国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涉外离婚文书怎么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找法小编提醒您:涉外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起诉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登记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二)在国外办理的结婚登记,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起诉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三)中国公民婚后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四)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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