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解决破产财产所有权纠纷的请示 |
释义 |
1、 关于破产财产所有权纠纷处理意见的请示在那个地方。根据产权数据,产权应属于破产企业,但破产企业一旦签订合同(或协议或公证书)并付清购买价款后,但产权转让程序尚未办理。现在该物业(或其他物业)由买方占用和使用。清算组认为,虽然上述房地产属于破产企业名下的破产企业所有,但破产企业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同样合法有效。因此,应确认买受人拥有该房产(或其他财产)的所有权,不得将该房产(或其他财产)作为破产财产追回,但应责令买受人尽快办理产权证书转让手续。如果贵法院认为事实只能在法庭听证后才能被发现,本集团将依法出庭协助查明事实并核实贵法院裁决的证据 如否,请注明 (清算组盖章) 团队负责人 年(月)2。清算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未按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隐匿财产、在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上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非法收入,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破产财产的处理(一)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拍卖标的的价格。清算组负责委托具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破产财产。清算组委托的破产财产起价为债权人会议评估的价值和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评估 清算组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破产财产。它的行为是强制性的。它是对债务人拥有独立处置权的财产的强制拍卖。拍卖前,清算组应当公告并报告人民法院,在公开竞价前将破产财产拍卖的时间、地点告知竞买人,投标人可对拍卖破产财产进行现场调查,以确定其最高竞价。 拍卖具有以下特点: 1。拍卖是由专业机构开展的活动。动产和不动产由不同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破产财产拍卖应当按照确定的程序进行。房地产拍卖的成交价格应当高于预定的底价,拍卖标的的价格应当为最高竞买人的价格 (二)出售 是清算组根据事先确定的破产财产价格随时出售破产财产的行为。一般来说,出售破产财产有以下步骤: 1。制定并通过销售计划。销售计划的内容包括:1)已售出物业的目录;2) 物业销售定价原则;3) 房地产销售的程序原则。制定销售程序,包括:1)确定并公布买方资格;2) 登记手续和具体销售时间;3) 定价原则;4) 签署销售协议。发布销售公告,并在有重大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具体内容包括:1)销售情况简介;2) 买卖登记时间;3) 联系人、联系信息和联系地址。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和生效。买卖合同是指清算组与买受人在买卖后签订的合同(协议)。具体内容包括:1)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代表姓名和职务;2) 物业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3) 约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和时间;4) 违约责任;5) 代表签字;6) 附件,如可变价格房地产目录等 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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