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应说明什么 |
释义 |
法律咨询:合伙协议中应规定哪些事项律师的回答: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2)执行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合伙人的权限及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合伙人退市条件及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进出合伙企业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两名以上、50名以下的合伙人组成;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第62条除符合本法第18条的规定外,还应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合伙协议还应规定以下内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2)执行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合伙人的权限和违约处理措施(四)执行合伙人的退市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进入和离开合伙企业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程序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如果未能按时足额付款,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认缴的出资额。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执行合伙人可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提取报酬的方法。上述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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