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企业的内部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合伙企业的内部责任是什么。投资违约责任。《合伙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未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足额、按时缴纳出资,即违反出资协议的,应当向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经授权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的责任。《合伙法》第4条规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视为退出合伙企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无权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赔偿责任。根据《合伙法》第26条,“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无权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与合伙企业的竞业禁止义务和非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合伙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责任。《合伙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额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入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将本应属于合伙企业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他应将权益或财产返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外部民事责任:个别合伙企业的外部民事责任是指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对第三方的民事责任《合伙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应当对其债务负责,并首先清偿其全部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项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然后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债务。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律责任,其责任规则如下:(1)每个合伙人负责清偿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一旦合伙企业债权人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合伙人付款,被请求人有义务付款;(2) 还款行为还应具有向其他合伙人还款的效力;(3) 如果清偿的债务超过其到期份额,则其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到期合伙人追索个人合伙企业的内部财产关系,包括合伙财产的构成以及合伙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个人合伙的财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包括资本、实物和知识产权。第二种是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上述两部分财产均属于合伙人的共同财产 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以达到合伙企业成立的目的。如果合伙人之间在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分歧,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或者出资较少服从出资较多的原则确定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合伙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的法律关系。个人合伙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就财产所有权和财产流转进行民事活动,以取得财产所有权或设定债权 第二,个人合伙的外债偿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企业债务超过其应承担金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