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与一般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与一般违约责任有何不同。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不同的。普通民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既有补偿性的,也有惩罚性的,主要是补偿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同样适用。尽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也是补偿性和惩罚性的,但考虑到对工人的经济补偿,它主要是对工人的补偿性和对雇主的惩罚性。不同类型的责任。违反普通民事合同的责任只是民事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此外,劳动合同中的民事责任与普通民事合同中的民事责任仍然不同,主要是因为前者以法律责任为主,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往往无效。不同的插补原则。普通民事合同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但过失责任除外,该原则统一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应当实行单独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不承担过错责任,劳动者承担过错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劳动者在保护自身利益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违约责任的不同形式。普通民事合同可分为三类: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和预期违约。只有前两种情况的劳动合同没有预期违约 5。豁免的理由是不同的。不可抗力与特殊条款或协议一致。普通民事合同还规定了守约方的减损义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免除无过错责任;劳动合同还确立了过错责任主体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从构成要件看,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应当是单一的。就违约责任的构成而言,英美法系合同法认为,违约责任只有一个构成要件,即违约的存在,而传统法律和大陆法系理论认为,基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劳动合同应具备违约、损害事实、违约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人的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采用英美法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即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需要违约的存在。原因主要有两点: 1。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不以损害事实为必要要件。在特定情况下,损害事实只是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前提。不能说,没有损害事实,劳动合同的违约方就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以违约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不仅便于判断,提高了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效率,同时也促进双方增强履行合同的责任感,尽可能遵守合同纪律 以上是lyba.com编辑的相关信息。综上所述,违约责任与一般违约责任在责任性质、责任类型、归责原则、违约责任形式、免责事由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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