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的搭档死了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咨询:两个人在一个项目上共同工作。其中一人因公死亡。另一方负责吗?你好,我和另一个人承包了一个项目,另一个人在值班时去世了。甲方已向该人员支付了赔偿金。我还需要负责还是支付赔偿金? 律师回复: 您好,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43条有关内容的规定 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在签订合伙协议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合伙人在入伙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伙企业: (1)合伙协议中规定的退出理由发生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2)(3)(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丧失个人偿付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其他合伙人不一致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当退伙。退伙生效日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的日期。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伙生效日为退伙事由发生的日期:,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通过决议罢免一名合伙人: (1)未能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不当行为(4)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任何原因的发生 应以书面形式将退市决议通知退市合伙人。退市应自收到退市通知之日起生效,如果被驱逐者不同意退市决议,退市者应退出合伙企业,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继承之日起取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在下列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将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返还给该合伙人的继承人: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该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三)合伙协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的继承人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如果所有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应将已故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返还给继任人 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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