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起诉怎么办理离婚 |
释义 | 一、对方起诉怎么办理离婚 对方起诉离婚的应该积极应诉,作为被告方,要按期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理由提出反驳。作为原告方,要出示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起诉离婚时间要多久 起诉离婚要六个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三、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位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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