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规定 |
释义 |
本条文是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试用期限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随意终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单位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情况,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花哨地更换试用人员。一些餐饮单位似乎永远在招聘和试用员工。超过90%甚至100%的招聘人员不合格。这也是雇主热衷于同意试用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立法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建议明确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除因违法原因外,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并规定相应的经济补偿 为了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有针对性地做出了规定。试用期内,除非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劳动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这是指为了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雇主必须有证据和理由证明雇员的哪些方面不符合雇用条件,以及为什么不符合雇用条件。用人单位恶意使用劳动者,未履行其应尽义务的,劳动者依法提起诉讼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多方面的。例如,意大利法律中有关于实习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培训年轻工人。必须确保每年在企业内外进行不少于120小时的下岗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和《劳动法》都规定,如果证明工人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常,这是雇主的权利。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劳动者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长短由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和工种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员工不符合劳动条件,如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实际工作能力等,企业可同时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员工素质,《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在试用期内,工人有权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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