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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宁波镇海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邝拒绝接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法院起诉,称雇主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劳动报酬,并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雇主为他支付了各种社会保险,并向他支付了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费和其他费用,共计55246元
    

邝于2010年8月中旬加入**峰盈针织有限公司。根据峰英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的陈述,邝在12月中旬离开公司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九月初,该公司向新员工领取了身份证,用于社会保险和暂住证,但邝拒绝了。他还敦促另一名员工不要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庭审中,法院逐渐了解到原告邝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常客。基本上,每次他在工作数月后,故意不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雇主索要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加班费等,法院认为,邝在凤英公司工作期间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支持邝的双薪申请,驳回邝的加班费申请,责令峰英公司支付邝的经济补偿等费用3500元,并补足3个月的社会保险。判决后,邝拒绝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人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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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