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如何确定船舶转让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受让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应为签订的合同,且无处置权。《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房地产产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合同,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以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声称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合同有效,但物权效力待定 以上为站长编辑为您编写的相关内容。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的问题很复杂,欢迎您咨询网站管理员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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