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丈夫和妻子有精神病,他们能离婚吗 |
释义 |
1、 如果丈夫和妻子患有精神病,他们是否可以离婚?婚后,如果配偶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夫妻双方仍然需要满足离婚的法律条件才能解除婚姻。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且长期无法治愈,则视为夫妻关系破裂。一方坚持内部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荣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在其正常精神期内对其进行审判。如果他们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并且能够确定自己的行为能力,双方可以协议到民政局离婚,或法庭离婚 2.如果精神病人无法识别自己的行为能力,他/她需要先更换监护人。可以向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也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具有监护能力的居委会(村)或者单位为监护人,监护人应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法庭审理时,监护人应在场代表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II。如何处理患有精神疾病的离异儿童取决于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与精神病患者离婚后,法院会在精神病患者的配偶有能力抚养子女时,命令其配偶抚养子女。精神病人的法定代表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抚养精神病人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并经其配偶同意,如果丈夫和妻子中的一方在婚前患有精神病,并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也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表精神病人抚养他的孩子,他们的婚姻关系因不符合结婚条件而被视为无效。但是,一方在婚后只有精神疾病,另一方可以考虑离婚。实际上,在这个时候,更多的离婚是通过诉讼。毕竟对方已经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不得出于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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