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项目协调的一般类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咨询:建设项目的三种主要协调方式是什么?律师回答: 首先,是“人员/人员界面”;二是“系统/系统接口”;三是“系统/环境接口”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建设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法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人进行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行政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 如果项目监理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项目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予以纠正,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受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监理范围内进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完成监理任务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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