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程序 |
释义 |
劳动工伤鉴定程序 1.工伤伤残职工医疗结束后,应携带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评估人员携带的资料经专家确认后,评估办公室支付评估费200元。如果资料不全,我会按照委托的诊断来做,然后识别它 4.评估办公室应每周四定期召开评估会议,做出评分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收到并登记评估材料之日起15天后,本单位的劳资人员应前来接收评估结果和收到的所有材料,由其承担工伤评估费。当然,雇主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它应包括受伤员工伤残评估的费用。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初步伤残鉴定费用,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差旅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始评估申请是由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则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在提交申请时提前支付评估费,并在今后收取工伤待遇时向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索赔 ,受伤工人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鉴定有异议,并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鉴定费也应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支付。重新评估的评估费应由申请人提前支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如果重新评估申请是由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评估费应由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承担,且不会转移给雇主;如果重新评估的结论与初步评估的结论不一致,如果受伤员工的受伤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水平,则评估费应由做出初步评估结论的设区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承担,受伤职工、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复检鉴定残疾等级的,应当提前缴纳鉴定费。复审结论与第一次评估结论一致的,复审评估费由申请人承担;如果结论不一致,申请人预付的复审和评估费将予以退还 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咨询luba.com,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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