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四类工伤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分类依据。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有时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到限制,仅限于生活区内的活动。职业类型是有限的。社会交往受到严重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如果员工因工作被认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他/她应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并享受以下福利: (I)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个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个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个人工资(II)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残疾工资的90%,二级残疾工资的85%,三级残疾工资的80%,四级残疾工资的75%。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差额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在受伤工人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予以弥补,暂停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福利低于伤残津贴,则差额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如果员工因工作伤残被确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雇主和雇员个人应根据伤残津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为: 1.一次性伤残津贴:21个月工资 2.伤残津贴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 其他医疗费用、伤残辅助设备费用、停工工资、,等按照受伤员工工作地点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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