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院起诉手续怎么办 法院起诉手续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二、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如下: 1.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被告不明确; 3.主体不适格;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三、民事起诉开庭后多久宣判 民事起诉开庭后三个月内或者六个月内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网提醒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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