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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重劳动经济补偿
释义

双重劳动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按用人单位所在地划分,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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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2: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