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劳动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营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劳动行为作为劳动合同的标的物,要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而劳动者自身提供的劳动是劳动合同的目的 (3)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2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9条的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再生产的过程:劳动力具有自然老化的过程,劳动力也具有自身再生产的特点。劳动者的老龄化需求和劳动再生产需求需要劳动者的劳动来满足,因此它已成为劳动合同不可或缺的内容。(5)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劳动过程,不支付劳动成果: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劳动过程 (6)劳动合同履行中的服从性和非强制性:劳动者在履行劳动行为时,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时间安排,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其劳动过程,并接受雇主的指示。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的人身权利是不能强制执行的。(7)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连续性: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连续性源于劳动再生产的自然属性。这种连续性体现在两个方面:①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即使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仍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8)劳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本合同的基本含义在于双方的约定,与劳动合同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更具合法性 可以看出,劳动合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内容和劳动行为,而且对用工单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以上内容由luba.com整理整理。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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