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
释义 |
1、 劳动争议的解决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雇员、雇主和工会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60天内作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必须履行。 3.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劳动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解雇、退市引起的争议,员工和员工的解雇以及员工的自动辞职 2.因执行国家工资、保险、福利法规而产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 <3.因履行职责引起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按照本规定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III.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和调解的规定《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2)因订立,绩效、变更、解散和 (3)因员工退市和解雇、辞职和自动辞职引起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引起的争议 (6)因养老金、医疗费用、保险费的追偿引起的争议,职工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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