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1、 劳动争议的特点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是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利益纠纷或企业职工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或民事纠纷相比,它有以下明显的特点: 1.有具体的纠纷 只有围绕经济利益的企业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纠纷才是企业劳动纠纷;凡不属于企业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范围的争议,均不属于企业劳动争议。例如,由于财务问题、营销问题和员工分红引起的争议不属于企业劳动争议 2。存在具体的争议方 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是且只能是企业劳动关系的两个主要方,即:,一方为企业经理及其代表,另一方为企业职工及其代表。只要且仅当工人及其代表与企业管理者及其代表通过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时,他们才可能成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只有企业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的争议才是企业劳动争议 3.有具体的争议手段 争议手段是指争议双方坚持各自意见和要求的外在表现。企业劳动争议的手段不仅包括职工怠工、联合抵制和调度,还包括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经常使用的投诉、旷工、倒班、限产、工伤事故、工业破坏活动等。这些构成了企业劳动争议的具体方式 2.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是什么 1.劳资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重要制度。协商解决方式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中使用比较频繁 协商解决方式主要是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争议的问题和焦点,以解决问题。由于各国的国情、历史和传统不同,劳动谈判制度形成了自己不同的谈判方式和内容。因此,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综上所述,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有劳资对话制度、劳资联合决策制度和职工代表制度三种,企业集体谈判往往是解决企业劳资纠纷的主要手段之一。事实上,企业集体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为企业劳动争议解决的结果或结论。因此,可以说,与劳动谈判制度一样,集体谈判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国家重要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在许多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劳动争议发生后,劳资谈判往往是一个序幕。集体协商仅在双方协商不成时使用。在日本,雇主和雇员都熟练地运用这两种方法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企业管理者主要通过劳资谈判制度阻碍或缓解工会参与管理的要求;在谈判阶段,工会收集相关问题和信息,加强自身的斗争手段,并为确立其在集体谈判中的有利地位奠定了基础: >P>劳动争议或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纠纷已自行解决。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形成了各种成熟的制度,如上文分析的劳动谈判制度和集体谈判制度。当劳资双方没有协议,即劳资双方无法解决劳资纠纷时,需要依靠第三方的参与来解决。一般来说,第三方参与解决企业劳动争议有三种基本方式:调解、仲裁和诉讼处理劳动争议,我们通常指的是第三方参与处理劳动争议。在第三方参与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三种主要方式中,除诉讼外,其他两种方式需要建立相应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设立实行“三方原则”,即必须有企业劳动争议双方的代表和第三方或中间方的代表参加。中方代表一般由政府或公益机构任命。企业劳动争议解决组织的三方组织原则早在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中就有体现;在1992年国际劳工大会上,劳工总干事关于民主化和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再次强调了“三方原则”。目前,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立法中,大多对企业劳动争议解决组织的三方构成原则作出了必要的规定或解释,劳动争议有具体的争议内容、当事人和方式,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在本网站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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