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后如何结算工资 |
释义 |
1、 劳动合同解除后,如何结算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这里的“时间”是指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吗?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来看,不能认为工资结算日是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日,劳动关系双方依法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的“日期”,而是一段合理的时间,例如:,2002年出台的《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算劳动者工资,劳动关系终止后,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者终止之日解决争议,并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下月一次或者按照以前支付工资的惯例在合理的时间结算工资。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条件立即支付,就应该尽快支付。毕竟,对工人来说,工作就是要拿到工资。如果现在辞职,就应该自己拿工资 从上述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在实践中,无论劳动合同是在试用期内终止,还是在成为全职员工后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至于劳动合同解除后如何结算工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如果您不了解其他内容,我们也欢迎您访问法律咨询网.com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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