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不合理吗 |
释义 |
一个公司拖欠三个月的工资不合理吗?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工人工资的“扣除”不包括下列减薪:(1)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3)用人单位制定的厂规有明确规定企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职工事假应减薪“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因自然灾害不能按时支付工资,战争和其他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 可以看出,如果员工无故拖欠工资,管理层必须支付拖欠的工资、赔偿金(拖欠工资的25%)以及必要时的赔偿金(但在造成实际损失的前提下) 从上述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拖欠三个月的工资应该是一种无故拖欠工资。根据法律规定,无故拖欠工资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确实解决不了,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您不了解其他内容,也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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