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更改离婚协议? |
释义 |
1、 离婚后能否变更离婚协议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异议的,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变更。当事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若干规定》;《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协议离婚后,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要求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财产分割协议的订立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p> 离婚协议是离婚协议的必备材料。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当事人应当看清离婚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包括是否离婚、离婚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养等,一旦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离婚协议书将随有关文件一并归档。不能再改了 <1 离婚协议由男女双方协商达成,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双方约定的具体生效时间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协议中,任何一方未经与另一方协商并征得另一方同意,不得变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双方只能协商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后一份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新协议为准。如果一方拒绝,旧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原离婚协议经公证的,双方必须到公证处办理原公证注销手续,重新办理新的离婚协议公证,即使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制定的,领取离婚证后,他们无权修改民政局提出的离婚协议。如果离婚后,在财产分割、子女监护等问题上,仍有异议,这时一般需要采取诉讼的形式才能处理,离婚协议的样本是什么再婚后仍然有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