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婚姻的特殊要求 |
释义 |
士兵是中国的一个特殊群体。军婚需要报告,结婚对象需要检查。那么,军婚有什么特殊要求呢?下面,我就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根据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的《关于军队贯彻执行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详细介绍一下,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军人结婚登记的要求是:1.恋爱对象的政治审查军官和文职干部要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恋爱关系,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应当对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结婚登记前必须提出申请,并提前一个月向党组织或者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政治机关发给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现役军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役军人驻扎地或者户口注销前的常住地,非现役军人也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军人可以选择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之一办理婚姻登记 1、军官证或士兵证 2、婚姻状况证 3、与对方无直接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关系 以上内容是中国士兵结婚时的特殊要求,我希望他们能帮助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相关内容,请登录官网咨询,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哪些法院属于军事婚姻诉讼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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