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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释义

[摘要]可转换债券作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金融工具,起源于美国,在我国起步较晚。在实践中,由于可转换债券缺乏创新,出现了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公司融资和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因此,对可转换债券的研究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使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金融工具。可转换债券融资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资本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我国可转换债券融资的历史相对较短。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股票市场的建立,它开始出现。1992年11月**安集团发行了中国第一只可转换债券,拉开了中国可转换债券市场发展的序幕。然而,由于深安可转债转股失败,我国可转债的发展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直到1997年3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颁布,3家非上市公司(化工、丝绸、石化)相继发行可转换债券,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重新活跃。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办法》及三个配套文件,正式将可转换债券定位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另一种常规模式。这一“办法”具有里程碑意义,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开始快速发展。2006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其中对可转换债券的规定比《实施办法》更为合理和完善,发行可转债已逐渐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直接融资的重要方式。但在实践中,由于可转债缺乏创新,多数上市公司没有将可转债融资动机与公司财务特征很好地结合起来,出现了只要符合条件就发行可转债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公司融资和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在我国新兴市场经济体制下,可转债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也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机遇,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完善。首先,我国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条款设计存在一些误区。虽然2003年以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在加息、降低初始可转换股票价格溢价率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仍存在设计错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我国已发行的50多家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来看,期限基本为5年,利率一般在0.8%-2.5%之间。他们都设计了初始转换价格、赎回条款、转售条款等,感觉像一个模型,不能反映每家公司的财务特点和企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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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