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材料 |
释义 |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材料是什么?我。程序: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上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四)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5天。五、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作出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七、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劳动仲裁程序和如何规定材料的内容,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有任何其他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访问法律咨询网.com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答案。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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