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职业病才可以评定为工伤 |
释义 |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疾病。据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患职业病”,是指工伤保险条例所涵盖的用人单位全体职工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疾病。因此,大多数患职业病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只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患职业病,才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劳动者按照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但所属单位不在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职工不能按照工伤保险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即“按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其所属单位应当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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