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并后原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1、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的处理我国法律对公司合并后债务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一个公司的合并是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还是一个公司合并为另一个公司,只要原承担债务的公司被合并,其债务将由新公司承担 2.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终极最有效的方法。债权人必须享有债权,因此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国家强制力保护合法利益的实现,这就是对“企业合并后的债务由谁承担,企业合并后不还债该怎么办”的回答。公司合并后,仍应当依法承担原债务。除非债权人放弃或债务实现,否则债务不会消失。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债权人应当在知悉公司合并后积极实现债权。或者直接向公司收取债务,或者要求新公司设立担保。需要提醒的是,本公司所有法律纠纷均由专业律师辩护。因此,债权人要切实收回债务。建议他们由律师陪同,以免失去权益 希望通过以上内容,您能对合并后原公司的债务相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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