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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对合并的解释是什么
释义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是指将一个或者多个公司合并为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在这里,被吸收或者被合并的公司,只要注销登记符合形式要求,就不需要注销主体进行清算。因此,被吸收或被合并公司债务的界定直接决定了公司合并是否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由于公司类型的不同,公司法对被合并公司的类型是否加以限制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对《公司法》合并的立法解释和理论解释有两种态度:(1)公司类型是无限制的,即不仅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同类公司可以合并;不同类型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合并
    (2)公司类型限制主义
    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中都采取这种态度,具体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合并前对公司类型进行限制,即:,类似公司的合并,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次,它限制了合并后的公司类型,即各种公司可以相互合并,但如果被合并公司的一方或双方都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因合并而新设立的公司必须实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对公司合并的种类是否有限制,但是公司法在专门的一章中规定了公司的合并和分立,与原《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化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意见》不同。可见,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类型采取了不限制原则,以上就是对公司合并问题的解释。虽然合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司更好地发展,但两家公司的合并并不像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相关的法律问题,请访问法律咨询网。通用域名格式。我们将聘请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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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