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并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
释义 |
1、 合并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的,可以合并为股份公司,双方共同入股登记,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服务窗口申请,经验收员初审后,出具验收通知书。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发出通知),申请人应当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更正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应当在承诺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的受理通知书领取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公司合并所需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正本一份,在工商窗口获得空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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