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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如何防范风险
释义

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分为三种类型: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债务的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般转让。当然,转让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因为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的条件和效果也不同。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又称合同主体的变更;或者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合同的债务人;或者新的当事人同时承担债权和债务。一是债权转让;二是债务转移(债务承诺);三是概括。合同的转让反映了债权债务之间动态的财产关系
    合同的转让不同于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只是代表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代表债权人接受义务的履行。合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不由第三人承担。合同转让时,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虽然合同内容没有变化,但有了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因此,合同转让的效力在于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即建立新的合同,原合同应当消灭,新的债务人应当履行合同,或者新的债权人应当享有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不得牟利。依法应当经国家批准的合同,由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理,债权转让一般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只要不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只会改变债权人,一般不会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与债权的清偿密切相关。我国现行立法突破了《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例如,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合同法》第八十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依法转让或者通知转让,不一定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取得债权人的许可,以防范风险,如果股东想成功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如果受让人想成功获得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成为新股东,必须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范。任何规避法律的合同安排都是被法律禁止和否定的
    合同的订立应符合《公司法》的程序要求。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出资的权利。未经上述程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视为无效或因程序缺陷而被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对转让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活动的主体,不得转让为公司股东。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的权利和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交易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将股权转让给公司本身,《商业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以转让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股权的形式在境外投资
    <2.有效性风险的防范
    <2.除股权转让合同需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生效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发生效力的,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生效,则主要限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簿的变更登记,是对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只有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能进行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只决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也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股权的实际转让是股权的交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履行,转让人交付股权并接受价款;受让人应当支付价款并接受股权。也有可能一方或双方违约,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人有权要求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转让人有权要求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公平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对于一个具有良好的产权结构和经营效果的公司来说,股权转让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反,这意味着它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尤其是股东出资不到位、虚假出资,资本外逃和公司债务无法清偿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在履行股权转让合同时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具体表现为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公司股权转让事实和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向。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转让点,从通知完成之日起计算。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新股东处分其股份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新股东要求成为公司股东的,应当以公司发行的股份或者出资证明书或者股东名册登记为依据。受让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将股权转让结果记入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有及时处理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有配合和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对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判断。转让人履行通知义务后,除另有约定外,转让人的主要义务即告履行。至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态度和行为,往往不受转让方的控制。如果转让方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后果,从而引发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转让人基于上述原因提出的解除合同请求。如果公司有过失或者拒绝履行义务,致使受让人不能正常取得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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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8: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