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
释义 |
在业务重组过程中,企业通常采取并购的方式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降低各种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一般有两种并购模式:一种是采用整体并购模式;二是采取整体并购模式;一是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对目标公司进行控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程序或实体上的法律缺陷,企业无法达到并购的目的。在以股权转让形式进行并购的过程中,股权转让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股权转让的无效性,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大多是协议转让。由于我国对股权转让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大多以《公司法》及相关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1995年12月28日的相关案例,探讨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上海某房地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上海市长宁区某地块二期商品房项目。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10%和90%,同月,经工商登记,依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的股东之一是C公司。在B公司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中,C公司投入的资金占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的35%。1996年2月13日,D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4月1日,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C公司持有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权。现在C公司接受D公司的委托,购买了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份。经过两次合并,C公司持有有限责任公司45%的股份,经协商以2550.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D公司。7月26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D公司支付部分转让费用后,C公司将于8月初完成所有股权法律控制程序,并负责于8月初召开全体股东大会,明确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的责任、义务及股权再分配 后,D公司按合同约定向C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500万元,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权,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C公司转让了其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其不具备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正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C公司将返还D公司支付的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支付利息 [存在法律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