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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的定义、概念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释义

股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直接投资所享有的权利,分为自利权和共益权。股权自利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股利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债权人是股东,债务人是公司,属于财产债权。股权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事务的权利,包括参加股东大会和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公司经营活动提出建议的权利,批评权、知情权等,是股东作为公司投资者行使的权利,具有个人性质。股权和股票是同一个意思。它们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股票”通常是指投资者在股份公司的股权
    第二,股权转让的概念是指公司股东出售,依法向其他个人或者公司捐赠、交换股权,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仅转让部分股权的,转让方仍为公司股东,但股权份额减少;如果全部股权转让,转让人就不再是原公司的股东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魅力之一。股权转让已成为企业筹集资金、重组产权、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形式第三,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当事人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权,转让人支付股权并收取价款,受让人支付价格获得股权。股权转让后,股东根据股东身份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东权利。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时生效。然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并不一定等同于股权转让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指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指股权转让发生的时间问题,即受让人取得股东身份的时间问题。因此,必须注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妥善履行。那么,如何保证股权的有效转让呢?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可见,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即使受让人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生效,也不能认定其在公司履行股东名册变更程序前已取得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后,新老股东变更才能真正在法律上完成,并具有社会公共性。股权转让的情况不同。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受让人取得公司股权。如果合同当事人是注册股东,应通知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应注意,上述登记变更程序是声明性的或对抗性的,是受让人保护自身权利,对抗公司或第三人的最有效手段。在实践中,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因为手续繁琐而留下隐患。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还应注意对股权转让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例如,新《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法律规定外,公司章程对股权或股份转让有特殊限制和要求的,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本规定。在程序上,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买卖股份的可行性,分析买卖股份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分析购买人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并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操作
    (2)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转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股权转让,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和验资。转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项目核准确认,再到资产评估处进行评估。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直接到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变更后的资本金
    

5.转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具有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依照《工会法》的规定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如属有限公司性质,召开股东大会(部分)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发生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产权交易中心应当审核合同及其附件,办理交割手续。9、修改公司章程,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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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