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由股东会和公司章程决定,董事须为民事行为能力人 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或者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的,可以连选连任,原董事在连任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上述情况是对“董事任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问题的回答。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的任命由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必须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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