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为执行董事。如果是小型企业,执行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为执行董事;小型企业的,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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