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暂缓工伤认定程序 |
释义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是否发生争议。相应的事故需要相关部门的结论,但相关部门尚未做出结论。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伤难以认定。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中止的情形,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消失或者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工伤鉴定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出《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以上是如何请求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的全部内容。如果要暂缓工伤鉴定,需要向社保局申请暂缓工伤鉴定。但社保局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会暂停工伤认定。认定终止后,今后如发现新的证据,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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