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单位申请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承担该期间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但用人单位仍愿意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在上述一年内,仍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用人单位名义向劳动部门申请,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并进行验收。保险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辖区的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核实后30日内补齐?( 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 4 基于上述介绍,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相信您在阅读了以上介绍后,对工伤申报流程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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