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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设立条件
释义

法人的设立条件。法人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当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实报告其性质、宗旨、章程、经费、负责人、活动范围和方式,经审查批准,方可取得法人资格。例如,企业法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方可开展经济活动
    2。必要的财产和资金。法人必须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独立管理的财产和活动经费。财产是法人开展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前提。所谓独立控制财产,包括法人享有独立控制权的财产或者具有独立所有权的财产,企业法人也必须是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但工厂的车间、企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不能成为法人,它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依法享有姓名权。因此,法人应当有自己的正式名称,以表明其身份。法人是法人化的社会组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法人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法人的常设领导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在对外和内部活动中,依照法律和法人章程的规定行使管理权,履行职责。法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定居住地应当固定,以便于国家机关或者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够独立参与起诉和应诉的社会组织。法人应当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法人分支机构或者法人经济组织不履行义务的,由法人组织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com编辑向您介绍的法律知识。设立法人,第一点是必须依法设立。法人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应当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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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8: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