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集团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设立或者变更为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国家一级的条件是:1。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至少有5家控股子公司【投资必须以实物或货币进行,且不以房地产和在建工程作为投资 5。这里的控股是指绝对控股,即集团公司51%以上的股权成立,控股关系只能是资本控股。使用中文企业名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省(山东)集团公司的条件为:1。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有三家子公司(控股企业) 设立程序 首先,将集团母公司迁至省或市局,并同时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和集团登记 申请设立集团登记的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应与复印件同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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