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官 |
释义 | 明、清两代于少数民族地区所设置的、由该各族酋长世袭的基层文职官员(武职称“土司”),如土知府、土知县等。其职掌为管辖本地区内的刑名钱谷、礼乐营缮等事。土官较土司权限较重。清代,土官属吏部验封清吏司管辖,土司则由兵部武选司统理。土官死后,由督抚命其嫡子权摄事务,再于半年内将号纸(底册)送吏部审议承诺。无嗣者,由妻或婿承袭。子嗣年幼,由督抚报吏部责人代理,待其年满十五岁而承袭。雍正改土归流后,土官大多改为流官,最后废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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