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材料的预核准有哪些相关规定 |
释义 |
1。由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全体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应注明 3 注:1。投资者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长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申请延期时退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者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者不一致的,应当分别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和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可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站下载,也可以从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 以上未注明的,提交原件 4。以上需要投资者签字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自行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者应当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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