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名称侵权如何索赔 |
释义 |
1、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登记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依法有权变更名称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禁止企业名称设定权的规定,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三,它干涉了名称使用权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除本企业外,未经权利人许可,其他企业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典型行为有两种,一种是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另一种是盗用他人企业名称。冒充他人企业名称为本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充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以他人企业名称牟利,使权利人得不到利益的行为。其次,行为人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企业名称混用,给企业名称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行为,也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侵权行为。企业名称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后,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转让性。《企业名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与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个企业。企业名称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人不得继续使用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com编辑对“企业名称侵权如何索赔”的回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被侵权人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再次参加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