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人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
释义 |
有限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最重要的是区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和合伙债务,所谓合伙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在合伙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或者以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全体合伙人的名义承担的债务。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是合伙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所负的债务,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不同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对债务负有责任的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财产中的份额为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无关。合伙企业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应当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以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为限。正确区分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债务,是研究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的前提 1。如果一个合伙人有足够的个人财产,他只能用他的个人财产来偿还他的个人债务。由于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只与合伙人本人有关,与合伙企业没有直接关系,必须先以个人财产清偿债务,而不是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人只能用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清偿债务,不得随意使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一经投入合伙企业,即与以合伙人名义持有的其他个人财产分离,构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一部分,在全体合伙人共同控制下,不能由合伙人随意处置的,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债权人特殊的救济手段,即债权人不能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充分实现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法律规定来看,上述第三种救济方式的请求权主体仅限于债权人,即:,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必须基于债权人的请求,而不是合伙人主动分割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只能用从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来偿还债务。不能以清偿个人债务为由退出合伙企业,因为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涉及其他合伙人的切身利益。随意退出会影响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当然,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规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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