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法实施细则解释 |
释义 |
在2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田、教育科学司副司长刘晓霞,国务院法制办文卫处介绍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增加了9条规定,删除了5条规定,对47条规定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七个方面:专利申请保密审查、遗传资源信息披露制度、专利评估报告制度,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谢冠斌说:“按照原法律规定,要想在国外申请专利,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但在实践中实施效果很差,尤其是在独资企业方面,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合资企业或者研究开发机构。 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者研究开发机构,名义上是旧法所称的“中国单位”,但往往以委托或者合作的名义,合同约定这些发明创造的权利属于母公司,并以母公司的名义在国外首次申请专利,以避免在中国首次申请专利 新专利法将原专利申请改为秘密审查,但在审查标准和审查时间上引起了一些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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