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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释义

(1) 发起人负责办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务。由于发起人不止一个,所有发起人都有必要就设立什么样的公司、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以及如何设立公司达成协议。此外,根据国家规定,发起人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应当向政府部门提交协议书、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其中有些文件应由提案国起草,有些文件应通过一些工作获得;发起人在办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手续前,必须准备上述文件。(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批《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性意见》规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审批事项:1。公司所处行业由其权限确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公司设立意见。审查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公司设立的意见,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② 投资项目审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报批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投资项目的审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投资项目审批的目的是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保持积累与消费的基本平衡。③ 审批公司设立文件。设立公司的协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由政府授权的部门审批。政府授权部门是指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的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④ 原外商投资企业重组审批。原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原合同、章程的修改,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并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⑤ 审批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外商投资股份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公司,应当经政府授权部门特别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发给批准证书(三),所提交的文件应当用中文书写和报告。但是,有外国投资者作为保荐人的,为照顾外国投资者,可以由保荐人双方协商用外语书写,供外国投资者审查。第四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预备登记是公司设立的法律确认。设立公司的申请经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发起人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预备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名称、宗旨和宗旨;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投资总额、股本总额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完成后,公司设立申请手续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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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2:08:27